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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工作環境

一個懷孕八個多月的孕婦

因為早期胎盤出血而想將產假提前

(法律上明文規定產假可提早請)

為了媽媽和BABY的健康

簽呈也寫了

醫生證明也請了

結果人事主任大人居然以"妳不是都在醫院產檢,不能用診所醫師開的證明"

這位可憐的孕婦說道"我在醫院和診所都有產檢,只是在診所產檢次數較少"

人事大人說:"不行,你之前有說妳打算在**醫院生產,必須請那裏的醫生開證明"



這位可憐的孕婦拖著疲憊的身軀尋找校長大人

校長大人竟告訴她就以人事大人說法算數

讓這個可憐的孕婦從校長室哭著走回教室...



還好這件事情已經由一群已當媽和沒有當媽的雞婆老師們解決了

校長大人提出"這個班已經換了1個老師,A老師(懷孕的老師姓氏)再撐一個月就好了"

是啊!!英明的校長大人

如果BABY出事情誰要負責?



這件事情讓我想到

懷孕之初我也寫簽呈告知因無法上體育課必須以代課老師自付鐘點費請假

在只有幾個行政人員知道我懷孕情況下

辦一場學校的防災演練

大人居然叫我搬椅子...

我負氣的搬了幾張椅子被一位學弟組長阻止

我看大人的神情根本忘記我寫簽呈提及懷孕一事

回家告訴拔拔

拔拔很生氣叫我不可以因為負氣而做出傷害BABY的事情



是啊~為什麼就是有長官不知道媽媽懷孕的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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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小豬&亮小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